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,維護餐飲企業信譽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,結合本店實際,特制定本衛生管理制度。全體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,確保食品衛生安全。
一、總則
1.1 本制度適用于本餐飲企業所有食品加工、儲存、銷售及服務環節。
1.2 餐飲衛生管理遵循“預防為主、全程控制、全員參與”的原則。
1.3 企業法定代表人(或負責人)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,對全店衛生安全負總責。
二、從業人員衛生管理
2.1 健康管理: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,并定期接受健康檢查。患有礙食品衛生疾病者,應立即調離崗位。
2.2 個人衛生:
a. 工作前、處理食品后及接觸不潔物品后必須用流動水和消毒液洗手。
b. 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,頭發不得外露,不得留長指甲、涂指甲油、佩戴外露飾物。
c. 操作時禁止吸煙、吐痰、咀嚼口香糖等行為。
2.3 培訓教育: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培訓,并建立培訓檔案。
三、食品采購與儲存衛生
3.1 采購管理:
a. 從合法合規的供應商處采購食品及原料,并索取相關票證。
b. 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確保來源可追溯。
c. 不采購腐敗變質、有毒有害、感官性狀異常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。
3.2 儲存管理:
a. 食品倉庫應保持清潔、通風、干燥、防鼠、防蟲。
b. 食品應分類、分架、隔墻離地存放,標識清晰。
c. 遵循“先進先出”原則,定期檢查庫存,及時清理過期、變質食品。
d. 冷藏(0-8℃)、冷凍(-18℃以下)設備應配備溫度顯示裝置,定期除霜、清潔,確保溫度達標。
四、食品加工過程衛生
4.1 粗加工:
a. 動物性、植物性、水產品應分池(盆)清洗,分案操作,防止交叉污染。
b. 蔬菜應充分浸泡、清洗,去除有害物質。
4.2 烹調加工:
a. 徹底加熱食品,中心溫度不低于70℃,防止外熟內生。
b. 不使用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,不使用非食品添加劑。
4.3 專間管理(如涼菜間、裱花間):
a. 專人操作,進入前應二次更衣、洗手消毒。
b. 室內溫度不高于25℃,配備獨立的空調、消毒、冷藏設施。
c. 工具、容器專用,使用前嚴格消毒。
4.4 餐具洗消:
a. 嚴格執行“一刮、二洗、三沖、四消毒、五保潔”流程。
b. 消毒后的餐具應存放在專用的密閉保潔柜內,防止二次污染。
五、環境衛生管理
5.1 餐廳、廚房、衛生間等場所應保持整潔、無積水、無異味。
5.2 垃圾應分類、密閉存放,日產日清,垃圾桶定期清洗消毒。
5.3 有效落實防鼠、防蠅、防蟑螂等病媒生物防治措施。
六、食品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理
6.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,明確報告流程和處置措施。
6.2 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時,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供應,封存可疑食品及原料,及時報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,并配合調查。
七、檢查與考核
7.1 設立食品安全管理員,負責日常衛生巡查并記錄。
7.2 定期組織全面衛生檢查,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。
7.3 將衛生管理執行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,與獎懲掛鉤。
八、附則
8.1 本制度未盡事宜,參照國家最新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執行。
8.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,由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小組負責解釋。
(企業名稱蓋章)
年 月 日